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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宁县总工会专职集体协商指导员招聘工作方案

根据安徽省总工会《关于加强集体协商规划落实工作的通知》(皖工办发〔2018〕23号),经县总工会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委托安徽省华峰信息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以政府购买第三方服务(劳务派遣)形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集体协商指导员1名,充实工会工作力量。为了做好此项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岗位职能职责

1、指导辖区内企事业单位组建工会和发展会员(特别是农民工入会)、以及工会规范化建设等工作。

2、向职工宣传劳动法律法规知识和党的路线、方针,及时发现和报告突发事件。

3、推动企业开展劳动竞赛、技能培训、文体活动、职工之家、文明创建、民主管理、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等各项工作,并参与协调处理劳动争议等。

4、运用信息化手段,开展“互联网+工会”普惠性服务,做好工会组织和会员信息收集和上报、职工队伍状况调查等工作。

5、督促企事业工会按《工会法》有关规定计提、拔缴工会经费和会员按要求缴纳个人会费。

6、完成县总工会交办的工作任务。

二、招聘对象的资格条件

1、具有忠诚党的事业、竭诚服务职工的思想,熟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等法律法规。

2、善于协调沟通,有一定社会活动能力和组织领导能力,具备较好地文字表达和写作技巧。

3、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应历届毕业生(大专需劳动关系类、工商管理类、中文类、法律类;本科专业不限)。

4、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无重大传染疾病史,由于工作需要,经常下基层、进企业,适宜于男性报考。

三、招聘原则

1、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录取的原则。

2、根据工作需要,现招聘专职集体协商指导员1名。报名人数和招聘人数不低于3:1比例时,方可举行笔试考试。

3、本次招聘采用笔试、计算机操作、面试三项考试,每项为100分制。其中考生按笔试成绩占60%,计算机操作成绩占有40%,合成后,按3:1比例从考生合成后的分数由高分到低分初选人数进入面试。

4、笔试、计算机操作合成后成绩占考生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考生总成绩的40%比例进行合成为考生总成绩,按1:1比例选为体检人选。

5、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人选空缺时,在报考人员中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四、招聘程序及内容

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8月2日至2021年8月6日

2、报名地点:怀宁县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 ,联系人:陈澈,联系电话:0556--4615381,邮箱:1158314983@qq.com;华峰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曹欣,联系电话:13866073736。

3、报名时考生需提供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一寸免冠正面白底照片6张。

(3)资格审查:本次招聘从2021年8月7日至2021 年8月9日为资格审查时间,招聘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确认后举行考试。考生于2021年8月10日至2021年8月13日前领取准考证。

4、报名费:90元;笔试费80元;面试费30元。

(二)考试

1、考试时间:2021年8月15日8:30时(公共基础知识)

2021年8月15日10:30时(计算机操作)

2、考试内容:

①《公共基础知识》,主要内容为:政治、经济、法律、人文、科技、管理、国情省情等常识,言语理解与表达,写作等。

②计算机操作:打字、制表、Word文档处理等。

(三)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试题的方法进行。由领导小组和办公室聘请有关人员组成七人评委小组,采用除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以平均分计算出面试成绩。

(四)体检。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规定组织实施。

(五)考察。考察主要是综合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水平、岗位能力及遵纪守法等情况。

(六)公示2021年8月23日至2021年8月27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怀宁县总工会及相关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招聘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毕业院校、总成绩等。  

(七)聘用和管理。选聘的专职集体协商指导员实行先培训、后上岗;专职集体协商指导员实行市总工会和县总工会双重管理,市、县总工会对选聘的专职集体协商指导员履职尽责情况进行年度考核(考核纳入社会化工作者一同考核),考核采取个人述职、民主测评等方式进行,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年度考核确定为优秀等次的可适当给予奖励,不合格的由用人单位予以解聘。聘用实行劳务派遣方式。录用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合同年限为每2年签订一次,若解除劳动合同时,必须提前1个月通知对方和劳务派遣公司,有关经济补偿事项,双方另行协商解决。选聘人员人事档案由劳务派遣公司代理保管。

(八)工资待遇。聘用人员年薪资待遇不低于5万元人民币(此费用包含单位及个人所依法缴纳的社会险费用+基础工资+绩效考核工资+加班费+午餐补助+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工会费+其它补助+劳务管理费),由县总工会承担。

五、相关要求

所有报名者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准确,一经查实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将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六、本方案由怀宁县总工会专职集体协商指导员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怀宁县总工会     

2021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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